中国传统法律的悖论:以清末永氏案的罪与罚为切入点  

The Paradox of Chinese Traditional Law:Based on the Case of Yongshi in Late Qing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闫晓君[1] Yan Xiaojun

机构地区:[1]西北政法大学

出  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48-58,共11页Ecupl Journal

基  金: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派律学研究”(项目号18BFX0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陕西省“三秦学者”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成果

摘  要:光绪亲政之初,旗人桂永氏被诱拐。桂永氏逃离虎口后在提督衙门喊告。经过刑部审理,桂永氏原告诱拐案,除被告控罪被坐实外,自己却被判以诬告罪名。此案经洪良品封驳,引起朝野关注。光绪帝颁旨对此案覆审,经过翁同龢和怀塔布历时两月的审理,还是含糊了结,大体上维持了原判。案件遭遇了罗生门,尤其吊诡的是,作为案件唯一受害者的桂永氏赴衙门告状,将诱拐犯绳之以法的同时,自己也因诬告亲夫被处以极刑;否则就含冤莫释,任由诱拐者逍遥法外。

关 键 词:翁同龢 洪良品 薛允升 桂永氏 诬告 诱拐 

分 类 号:D929[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