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月1日起自贸试验区部分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县级市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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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孙志云 王换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中国食品》2021年第16期104-104,共1页China Food

摘  要: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除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外,安徽自贸试验区所在地食品生产企业可就近向当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关 键 词: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企业 婴幼儿辅助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 婴幼儿配方食品 自贸试验区 保健食品 

分 类 号:F20[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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