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严打新型金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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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忠东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检察风云》2021年第20期20-21,共2页Prosecutorial View

摘  要:查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近年来,私募基金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案件新的高发领域。此类案件借助私募基金的合法外衣,对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实施掩护,给金融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私募基金可能是后P2P时代金融犯罪的高发领域,引起各国高度关注。美国纽约州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将“实质核查”权力授予州检察长,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向州检察长报备其最近5年的业务史、犯罪记录和教育背景有关的信息及其本身或其合伙人、高管人员、董事或其他主管人员有关的信息。

关 键 词:非法集资 犯罪行为 金融犯罪 私募基金 美国纽约州 主管人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犯罪记录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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