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醋抽检不挥发酸不合格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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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宁俊 

机构地区:[1]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出  处:《产品可靠性报告》2021年第11期52-54,共3页

摘  要:某食品企业生产的酿造食醋在监督抽检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低于其标签标示标准GB/T18187-2000《酿造食醋》的规定(标准值为: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应≥0.50),判定为不合格。对上述检验结论不合格的定性及法律适用存在分歧,形成三种不同的意见。

关 键 词:监督抽检 酿造食醋 不挥发酸 检验结论 标准值 乳酸 定性 

分 类 号:TS2[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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