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可否按加计扣除5%计算土地增值税探析  被引量:1

Whether the land Value-added Tax can be Calculated by Deducting 5% from the Land Trans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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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润华 

机构地区:[1]河北中庆税务师事务所

出  处:《注册税务师》2022年第8期44-47,共4页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摘  要: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还是转让土地,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每年加计5%扣除的处理上是有区别的。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可按原发票金额每年加计5%的扣除。但纳税人转让土地,是不得加计5%扣除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相关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关 键 词:土地增值税 评估价格 加计扣除 纳税人 税务部门 税务总局 发票 转让 

分 类 号:F8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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