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地方经济 防止产地误认——第53334440号“四铺”商标异议案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娄文远 

机构地区:[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异议审查七处

出  处:《中华商标》2023年第8期17-18,共2页China Trademark

摘  要:一、基本案情异议人: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被异议人:安徽某食品公司被异议商标:四铺指定使用商品:第30类“用作茶叶代用品的花或叶;冲泡用菊花茶;洋甘菊茶;甘菊茶饮料;糕点;米;面粉;调味品;糖;蜂蜜。”异议人主要理由:1.被异议人在多个类别上申请多件商标,明显超出其合理经营范围,有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之嫌疑。

关 键 词:茶饮料 甘菊 菊花茶 代用品 调味品 糕点 茶叶 冲泡 

分 类 号:D923.4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0.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