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何剑平[1] 萧龙 He Jianping;Xiao Long
机构地区:[1]四川大学中国俗文化研究所 [2]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出 处:《世界宗教研究》2023年第8期30-48,共19页Studies in World Religions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民间佛教信仰及其东传研究”(16JJD730005);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敦煌变文全集”(14ZDB095)。
摘 要:音乐供养是法华信仰的表现形式之一,自东晋以还,中土法华经注疏在宣说、注释《法华经》中与音乐供养有关之文献时形成音乐供养观,集中体现在对两类名义的认识:一是乐神紧那罗王和乾闼婆王所奏法乐的名目及内容;二是关于音乐与供养之关系。紧那罗王、乾闼婆王皆属帝释之执乐神,所奏乐为法乐,主要宣说四谛、十二因缘、六度等三乘教行之内容,至唐开元以后,由于受到中国古代传统音乐观之明辨雅郑、从社会政治角度对音乐认识的影响,《法华经》注疏者将乐神紧那罗王和乾闼婆王视为“清歌雅乐众”和“胜芳烈乐众”,而将供养音乐分为真正之乐和邪淫之乐,并将之与中土所谓邪乐(郑卫新声等乐)与正乐(大夏、大韶等古乐)作比。造成此种现象缘于中土净土宗、禅宗所推行的佛教通俗化趋向和唐代俗乐之兴盛对佛教“歌咏颂法以为音乐”理论的冲击和影响。出于对唐开元前后讲经唱导师因对民间歌曲之广泛利用而致使佛教音乐“雅正全乖”、渐失纯正性之忧虑,天台宗尤为强调出家僧众音乐供养者的自身素质,并在法华注疏中予以讨论。此种表现于法华注疏中的音乐供养观影响到变文或讲经文的撰作,俄藏Φ365号《妙法莲华经讲经文(二)》可为代表,其崇尚佛国诸天伎乐,排斥世间郑卫之音的倾向,表明在北宋以来,雅乐意识逐步加强的态势在讲经文中的反映。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