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道德教育研究:来自涂尔干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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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潞 

机构地区:[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道德教育研究所

出  处:《中国德育》2024年第12期50-55,共6页Moral Education China

基  金:湖北省教育厅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指导项目“教育资本化的伦理批判与重构研究”(23G099)的研究成果。

摘  要:涂尔干家庭道德观可以概括为:有道德功能的家庭与非德育机构的家庭,即承认家庭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但是不能作为专门的德育机构。涂尔干的家庭道德观对我国家庭道德教育有如下启示:首先,要承认家庭在不同时期的道德教育功能,家庭生活能够启蒙儿童的利他主义倾向与行为,促进集体意识的内化;其次,正视现代家庭在道德教育上的有限性,现代家庭规模的缩小以及家庭纪律的随意性导致家庭的道德教育功能式微,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而近代国家化教育运动下的学校成为德育机构的可替代物;最后,寻求道德教育上的家校合作,这是当代道德教育的合理出路。

关 键 词:涂尔干 道德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 德育机构 家校合作 

分 类 号:G78[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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