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出  处:《致富天地》2024年第9期14-14,共1页

摘  要:问: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问:用人单位应在何时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答:《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关 键 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条件 工作交接 社会保险关系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 试用期间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