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一体四环”评价模式的探索  

An Exploration of the "One-body and Four-loop"Evaluation Model for Local Governments to Fulfill Educational Respons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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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尧逢品 YAO Fengpin

机构地区:[1]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教育监测评估研究所

出  处:《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24年第2期48-52,共5页China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

摘  要:依法治教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基础的教育法律体系对各级政府教育职责的规定,成为各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依据。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是依法治教的关键之一。2018年以来,四川省逐步建立了省一市(州)、市(州)一县(市、区)相互衔接的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制,形成了“一体四环”评价模式,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关 键 词:依法治教 教育法律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教育职责 分工负责 教育治理现代化 评价模式 分级管理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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