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方向与现实路径  

Basic Direction and Realistic Paths in Education Reform of the Master of Law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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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杜启顺[1] DU Qishun

机构地区:[1]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出  处:《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78-92,共15页Journal of 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  金: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2021SJGLX053Y)。

摘  要:迈入新时代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法治人才的需求日益强烈。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新时代以来的重要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化职业化的培养方向、应用性的培养要求决定了其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硕士的培养出现了一些痛点和难点亟待解决。法律硕士培养的目标定位是“专门型、应用型”“专门型、复合型”人才,但在具体的培养工作中,却出现了培养目标的同质化或模糊化、培养内容的趋同化、双导师制度机制不完善、教学模式保守化等困境。为此,有必要从明确培养目标、以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设计具体培养方法、完善双导师制度、优化产教融合等方面,针对法本法硕和非法本法硕的不同特点,调整和完善当前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

关 键 词:法律硕士 培养模式改革 法治人才 法学教育 

分 类 号:G64[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D90-059[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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