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四川省财政厅 [3]四川省经贸委

出  处:《四川劳动保障》2003年第11期45-46,共2页

摘  要:现将《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有关要求,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同时按规定做好改制分流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

关 键 词:国有大中型企业 主辅分离 辅业改制 下岗职工 就业安置 经济补偿金 改制分流 劳动保障 

分 类 号:F276.1[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241.4[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