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国企负责人薪酬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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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周淑真[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大学当代中国政党研究中心

出  处:《先锋队》2014年第10Z期18-18,共1页

摘  要:国有企业的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它整体经营的好坏牵动着国家整体实力的发展。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当然肩负着企业兴衰的重要责任,他们的责任应该得到承认,但是薪酬过高,甚至有报道显示比同行业、同系统的员工收入高数十倍、上百倍,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为何不合理,这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首先,从企业所有制性质方面考虑,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管理企业,应该是属于全民所有制性质。

关 键 词:所有制性质 薪酬水平 整体经营 企业兴衰 社会公平 中央管理 国有企业 员工收入 收入分配改革 组织 

分 类 号:F272.92[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276.1[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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