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和衔接的条件探索  被引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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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卢小珠[1] 吴卫龙[1] 

机构地区:[1]广西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柳州545006

出  处:《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17-20,共4页Journal of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和衔接条件,说明我国要建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必须建立完善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和职业技术标准、制定各级各类专业质量标准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值表,明确各级各类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之间的关系;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质量认证体系,提高学习质量测评信度;将质量检查评估结果与办学机构、考试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相联系;以及建立不同类别之间的转换教育,使各种类别的教育能够相互衔接,拥有不同基础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关 键 词:不同类型教育 学习成果 互认 衔接 

分 类 号:G720[文化科学—成人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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