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两级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中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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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邵晓春 严召彬[2] 

机构地区:[1]江苏省通州市城区医院,通州226300 [2]江苏省通州市卫生防疫站,通州226300

出  处:《中国初级卫生保健》1994年第5期40-41,共2页Chinese Primary Health Care

摘  要:县卫生防疫站或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和在现阶段受监督机构委托进行基础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或防保站(以下统称卫生院)是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主体。他们各自监督、管理的好坏,工作的协调与否,对整个食品卫生工作质量的影响重大。探索县镇两级监督管理工作的协调,对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

关 键 词:食品卫生工作 监督机构 卫生防疫站 食品卫生管理 经营人员 乡镇卫生院 卫生评价 从业人员健康 营养知识 卫生防疫工作 

分 类 号:R155.5[医药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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