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动态教学探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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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魏新丽[1] 

机构地区:[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大庆163319

出  处:《思想教育研究》2011年第11期65-68,共4页Studies in Ideological Education

基  金:黑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一般项目"动态教学理念在高校公共课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研究"(黑教高处函[2010]);"参与式教学方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应用研究"(黑教高处函[2009]);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的研究与构建"(项目编号:10544091)成果

摘  要:动态教学坚持"以学生为本",从学生情况出发确定教学切入点,相应扩展和缩略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节奏和教学进度,具体实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对课程的学习欲望。动态教学要求结合历史事件和人物事迹等编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增强教材内容的丰富性和生动性;以问题和案例形式设计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增强教育实效性;以培养合格的普通中国人为教育目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关 键 词:教育实效性 动态教学 以学生为本 教师主导作用 教育目标 

分 类 号:G641[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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