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要滥用批评的权利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谢晓艳[1] 

机构地区:[1]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

出  处:《考试周刊》2012年第55期182-183,共2页

摘  要:批评的含义有:评论、批判;对书籍文章加以批点、评注;指出所认为的缺点错误;对缺点错误提出意见等。教师批评学生,就是要对学生的缺点、错误提出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四章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教师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是负责任的表现,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有的教师把批评当做法宝。学生一犯错,就拿出老师的威严。立刻厉声厉色地批评他、指责他、教训他。其实,学生犯错有大小,教师不要动辄就拿出批评的武器。批评只能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一个辅助手段。如果教师滥用批评的权利,就是在随意践踏学生的自尊。

关 键 词:批评教育 教师 权利 学生犯错 班主任工作 教育教学管理 辅助手段 思想教育 

分 类 号:G451.6[文化科学—教育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