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乃立乐府”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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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绍文[1] 

机构地区:[1]信阳师范学院党委

出  处:《江西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132-135,共4页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先秦两汉音乐制度与诗歌发展关系研究"(2012BWX009);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礼乐文化与先秦两汉诗歌的发展"(2012-ZD-088)

摘  要:乐府在秦代主要职责是制造和管理乐器,掌管俗乐。汉代初期仍设有乐府机构,至文、景之际曾被罢黜,至汉武帝时重立乐府。汉武帝"乃立乐府"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恢复了这一曾经被废除的音乐机构,而且大大地扩展了其职权范围,提高了它的地位,使之成为一个集乐器制作与管理、俗乐采集与整理、百戏改编与排演、郊祀以及其他娱乐场合的歌舞演出等为一体的专职音乐机构。

关 键 词:乐府 采诗制度 汉武帝 俗乐 雅乐 

分 类 号:K234.1[历史地理—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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