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谈判”课程建设及存在的问题  被引量:5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孙占利[1] 

机构地区:[1]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出  处:《中国大学教学》2014年第3期64-67,共4页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基  金:广东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法律谈判的性质是"用证据来谈,用法律来判",课程教学目标是通过诊所式法律教育来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谈判工作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教学内容可分为五个模块:法律应用基本技能培训、法律谈判理论研习、法律谈判成案教学、模拟法律谈判及法律谈判实践。本课程的教学在各校都处于探索阶段,应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学质量提高等问题予以重视和合理解决。

关 键 词:法律谈判 实验教学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分 类 号:D90-4[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G642.3[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