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欧洲中小学培养学生公民参与能力的四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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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侯丹娟[1] 李薇薇 

机构地区:[1]华北电力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出  处:《教学与管理(中学版)》2014年第6期79-81,共3页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  金:201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青年项目"当代欧洲公民教育研究"(13QN3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系统论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机理研究"(11CKS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当前欧洲公民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积极的、负责任的公民,而具备一定的参与能力正是积极、负责任公民的重要体现和要求。因此,培育学生的公民参与能力已经成为欧洲国家公民教育的核心任务。本文认为,欧洲中小学培养学生公民参与能力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倡导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二是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三是努力营造民主的参与式校园文化;四是注重评估学生社会参与能力。

关 键 词:欧洲中小学 公民教育 参与能力培养 途径 

分 类 号:G639.1[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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