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习作内涵 把握教学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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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洁[1] 

机构地区:[1]兰州城市学院教育学院

出  处:《甘肃教育》2014年第21期46-46,共1页

摘  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将写作目标分为四个学段,并有不同的称谓。第一学段称之为“写话”,第二、三学段称之为“习作”,第四学段称之为“写作”。称谓不同,作文的性质和要求也各不相同。小学阶段的作文起点从“写话”开始,第二、三学段进入练习作文阶段,即习作,其性质是练笔,不是创作。因为是“习作”,所以在内容上要求更贴近学生的实际,

关 键 词:习作教学 兴趣 个性 习惯 

分 类 号:G623.24[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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