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费支出的十一种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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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国永 赵辉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税收征纳》2020年第6期38-39,共2页

摘  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于业务招待、内部管理等需要,常常需要从外部购进餐饮服务。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对计入"业务招待费"的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全额税前扣除。实务中,由于企业财务人员对发生的餐费支出归集得不正确,必然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收损失和风险。

关 键 词:业务招待费 企业财务人员 发生额 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 账务处理 餐饮服务 餐费 

分 类 号:F275[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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