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活建构,回到生活应用——谈生活化儿童法治启蒙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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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姚国艳 

机构地区:[1]江苏省海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发展中心

出  处:《新课程评论》2020年第10期91-97,共7页

摘  要:小学阶段对儿童的法治教育以启蒙为主,既是启蒙便不能简单讲授法律条文,落入知识教学的藩篱之中,而应当基于儿童生活,从儿童生活中的人、事、物出发,从儿童喜欢的学习方式出发,创设基于儿童生活的学习情境,形成基于生活的法治概念建构,回到儿童的生活应用,从而实现润物无声的法治启蒙教育。当然,在生活化的法治启蒙中,也要避免囿于“生活”的伪情境,防止捡了生活丢了法治的伪教育,还要注意小学与初中法治教育的分野,防止越界。

关 键 词:法治启蒙 儿童生活 教学策略 注意点 

分 类 号: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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