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创新探索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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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晓京[1] 

机构地区:[1]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出  处:《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9期129-131,共3页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  金:2019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政”与法学本科教育有效衔接的路径研究》(2019013)。

摘  要:法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的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明确要求高等法学教育“适应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强化学生法律实务技能培养。”法学实践教学是训练和提升法律实务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当前法学实践教学中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和阶段性,教学运行流于形式,教学效果缺乏有效保障等。为此,应创新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全程递进、内容多元的实践课程体系,建立多元化的实践教学运行机制及系统化的实践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关 键 词:法律职业技能 实践教学 教学体系创新 

分 类 号:D90-4[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C975[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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