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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商业会计》2022年第4期1-1,共1页Commercial Accounting

摘  要: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发布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设立基础设施REITs前,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应取得项目公司股权,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取得项目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原始权益人和项目公司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础设施REITs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完成募资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缴纳。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关 键 词:基础设施领域 计税基础 原始权益人 税收政策 转让项目 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 资产转让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F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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