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教学中通过身体律动培养音乐概念——以三大音乐教育法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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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章洁 

机构地区:[1]南昌理工学院

出  处:《极目》2024年第1期72-79,共8页

摘  要:体态律动是指在听音乐的同时以身体运动来体验音乐,并将这种体验转化为感受和认知的一种行为。在放松状态下对声音做出下意识的反应,用身体表达内心情感。通过身体表现音乐的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帮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程中来,引导他们用身体表达音乐感觉。作为世界音乐教育法的支柱,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音乐教学法都将身体律动运用到音乐教育中,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性,提高教学效率;通过身体律动的训练,使学生加深对音乐元素的认知和领悟,从而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对音乐概念的认识,提高音乐欣赏水平。

关 键 词:体态律动 身体律动 身体表现 音乐概念 音乐教学法 

分 类 号:J60-4[艺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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