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在理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困境、逻辑与实现  

作  者:杨明波 娄龙雁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教科室 [2]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教师发展中心

出  处:《福建教育》2025年第3期85-90,共6页

基  金: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十五期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研究专项课题“基于真实情境的道德与法治表现性评价的实施研究”(课题编号:2023JY15-JC-01)的成果。

摘  要:基于共在理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注重明晰从“我”到“我们”的育人落点与从“功利主义”到“和谐共生”的价值导向,是实现学生生命成长与发展的重要途径。教学中,教师可通过“悦纳自我”“合理他者”“物我共在”“回归自然”等路径,感受、认知、理解、建构“我们”这一蕴含人与人及客观世界相互依存、和谐共生样态的应然关系,关注学生作为完整生命体的价值实现,引导学生在自主调节与建构的过程中实现德性生长与社会性发展。

关 键 词:共在理念 悦纳自我 合理他者 物我共在 回归自然 

分 类 号: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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