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本 、 公益 、 优质——学前教育法的精神气质与价值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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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海英[1] 肖宇飞 

机构地区:[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出  处:《教育家》2025年第7期8-9,共2页Educator

摘  要:近代思想家梁启超指出:“法者,天下之公器也。”《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中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参与这部划时代的法律研制、解读过程中,有三大价值是一以贯之的,即童本、公益、优质。“童本”强调的是儿童权益,“公益”落实的是政府责任,“优质”追求的是科学保教、幼有优育。彰显全社会儿童立场,维护学前儿童基本权益。在学前教育法中,最鲜亮的底色便是“童本”取向,这一价值追求渗透在法律全文中,集中在第二章。

关 键 词:儿童立场 学前儿童 童本 近代思想家 儿童权益 学前教育法 公益 三大价值 

分 类 号:G61[文化科学—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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