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下抵押预告登记优先受偿规则的认定  

作  者:齐志龙 

机构地区:[1]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25年第3期F0003-F0003,共1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52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破产,经审查抵押财产属于破产财产,无需审查建筑物是否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参照破产债权加速到期规则,抵押预告登记拟制为抵押本登记。该规定在商品房预售场景下,主要针对抵押人为购房企业的情形,但实际上房地产企业破产才是常态。

关 键 词: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 预告登记 破产财产 抵押 民法典 商品房预售 加速到期 

分 类 号:D92[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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