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刑事责任

作品数:253被引量:345H指数:10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杨春洗高铭暄张明楷赵秉志谢望原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人民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施工发生事故,实习生到底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2024年第7期58-59,共2页张铭 
2024年5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济南历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12·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关键词:管网改造 雨污合流 PPP项目 事故调查报告 大明湖 排水分区 山东省济南市 中心城区 
法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归责进路比较研究
《秦智》2024年第7期0019-0021,共3页徐浩源 
法人犯罪能力肯定论归责进路诸理论根本颠覆了个人责任主义和个人刑罚主义的刑法根基,存在各 种无法克服的理论和实践障碍。法人犯罪能力否定论坚持法人犯罪成立前提是自然人行为的归责思路才是值 得称道的,起码这一归责进路下的诸说大...
关键词:法人 自然人 犯罪能力 责任主义 
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将承担刑事责任!——《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解读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2024年第2期57-57,共1页方宽 
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危险作业案件,周某因拒不执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止使用设备的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以来,重庆市...
关键词:重庆市九龙坡区 判处刑罚 刑法修正案 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 危险作业 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擅自处理合同标的物拒不返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与生活》2024年第1期99-100,共2页刘嘉梁 
我国《刑法》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一方与另一方的财物形成保管关系,事后无正当理由擅自处理标的物,虽承诺还款但无还款行为,或经多次索要拒绝还款的,视为拒不退还他人代为保管物...
关键词:侵占罪 刑事责任 代为保管 合同标的物 非法占为己有 拒不退还 涉案款物 非法占有的目的 
拒不执行整改措施或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三)
《广东安全生产》2023年第4期59-59,共1页刘小东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原文为:第三条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惠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
关键词:责令停产停业 刑事案件 《解释》 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 危害生产安全 整改措施 重大事故 
疫区归来不报备,确诊阳性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江淮法治》2022年第10期44-44,共1页马祥超 
导读之声疫情防控期间,在疫区有逗留史,返回后未按照有关规定报备,且多次前往公共场所活动,随后被确诊为阳性,并造成他人被感染,是否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聚焦2022年3月26日晚,寿县某医院的李某开车送其女友到邻县某卫生院上班。...
关键词:防疫人员 疫情防控 疫区 刑事责任 案件聚焦 公共场所 报备 卫生院 
高速公路上碰撞行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中国道路运输》2021年第9期32-34,共3页张本上 郑淇元 
有的驾驶人在碰撞物体后,误以为是碰撞了动物、防撞桶等障碍物,未停车查看情况就径自离开;还有的驾驶人感知发生了碰撞事故,但顾忌高速公路上车多危险,选择到最近的服务区内停车查看。这两种情况都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应当谨慎避免...
关键词:危险驾驶罪 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 碰撞事故 交通肇事罪 高速公路 交通事故 防撞桶 
砸玻璃伤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老友》2021年第3期57-57,共1页周玉文 
编辑同志:我老伴一年前退休。退休后,他对赋闲在家的生活极度不适应,不是闷闷不乐就是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和我拌嘴吵架,我怀疑他精神出现了问题。不久前的一天晚上,他在家喝闷酒,喝着喝着又想起工作时不愉快的事情,我劝他放下以往不愉快的...
关键词:刑事责任 退休 愉快 
强人工智能体承担刑事责任的哲学与法学根据被引量:1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64-71,共8页何鑫 
当下否定说主要从意志自由、工具价值以及刑罚承受力等方面否定强人工智能体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其存在诸多理论缺陷。以相容论或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为基础的相对的意志自由是"拟制的意志自由"。强人工智能体在"拟制的意志自由"的客观...
关键词:人工智能 责任能力 意志自由 刑事责任根据 机器人刑法 
人工智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地位被引量:1
《南海法学》2019年第4期96-103,共8页何涛 魏俊斌 
现阶段关于超人类智能即将迎来“奇点”时代的喧嚣声络绎不绝,加之法律的滞后性,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和讨论。在刑法领域,多数学者赞同深度学习下的人工智能获得自主意识之后便可成为刑事责任的主体,并要设计相关的配套制裁措施。但上述...
关键词:人工智能 犯罪主体 违法判断 伦理之围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