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猪检疫赔偿的思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杨乃森 马应战 王景辉[1] 高占成[1] 李晓斌[1] 何国栋[1] 

机构地区:[1]周至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陕西周至710400

出  处:《畜牧兽医杂志》2006年第5期80-80,共1页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摘  要:2004年8月16日,陕西省周至县一猪肉经营户宏某从县某定点屠宰场购进34号猪白条肉1头,该肉经派驻屠宰场检疫员按检疫操作规程检疫时,未见异常,肉尸皮肤及肌肉外观色泽、气味、弹性等均符合国家一级鲜肉标准,加盖了农牧部门“肉品检验印章”。该肉被宏某购进后销售了大半,在分割后臀时发现肌肉间有暗红色带状淤血,面积2cm×10cm。剖面见血管断端出血,肌腱组织间有米粒状、果粒样颗粒沉积物,用手捻有的呈粉团样,有的坚硬;剖检时有沙粒声。宏某认为购时检疫合格的肉品在销售中发现上述问题,影响他的声誉和利益,向我中心提出赔偿。中心随即调阅检疫日志和检疫员查询。经查,这头猪宰前健康未见异常,宰后检验是依照检疫操作规程进行的;不属误检。中心和宏某多次协商,收回剩余猪肉32k。以购进价11元/k赔偿,共赔偿352元。将收回的肉品通过有关技术部门鉴定未能有结果。经过这起赔偿事件,我们有如下思考。

关 键 词:猪白条肉 检疫员 赔偿 定点屠宰场 肉品检验 操作规程 外观色泽 宰后检验 

分 类 号:S858.28[农业科学—临床兽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