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与能力: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民法学教学目标的选择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唐孝辉[1] 史秀娟[1] 

机构地区:[1]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00

出  处:《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152-153,共2页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

基  金: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教学研究项目(MDYB201101)

摘  要:在民族地区高等院校的民法学教学改革中,民法学教学目标应定位为私法理念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民法学教学引导学生树立自由、平等、人文关怀的私法理念;通过课授课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培养学生处理民法实务的实践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

关 键 词:民族地区 民法学 教学目标 私法理念 实践能力 

分 类 号:D91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