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课程标准》精神和要求提升教师教学实施能力——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小学教师用书编写的思考与实践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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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志刚[1] 胡滨[1] 耿培新[1] 

机构地区:[1]人民教育出版社体育室

出  处:《中国学校体育》2013年第7期19-22,共4页

摘  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课程的性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学习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内容,以增进学生健康,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能力为主要目标的课程。”提出体育与健康课程具有“基础性”、“实践性”、“健身性”和“综合性”的特性,强调“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和“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并在“课程内容”中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四个方面对各水平阶段的教学提出了具体的内容要求。

关 键 词:《课程标准》 教学实施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 能力 精神 教师 学生健康 终身体育意识 

分 类 号:G633.96[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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