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者可以主张十倍赔偿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孙建 孙哲 

机构地区:[1]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14年第8期16-18,共3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消费者是相对于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概念,只要具有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行为,不是用于生产销售的,就应当认定为是生活消费需要,属于消费者。应当从消费行为而不是消费动机,来判断是否属于消费者。消费者发现销售者出售的食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过期食品而主张价款十倍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 键 词:赔偿金 知假买假者 主张 过期食品 食品安全标准 消费行为 人民法院 消费者 

分 类 号:D920.5[政治法律—法学] D923.8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