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中《歌唱》模块的有效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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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蒋薇 

机构地区:[1]新疆石河子高级中学

出  处:《中小学音乐教育》2015年第5期31-33,共3页The Education of Music

摘  要:新课程标准下,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由六个模块组成:音乐鉴赏、演奏、歌唱、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其中,按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规定,音乐鉴赏作为优先开设的基础性必修模块。在选修模块中,《歌唱》是各校开设最普遍,学生选修最多的模块。虽说高中音乐教师基本都能胜任这个模块的教学,学生也对此模块有很大的兴趣,但由于课时量少,学生歌唱能力参差不齐,歌唱模块的教学效果总是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关 键 词:《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模块组成 《歌唱》 有效教学 音乐鉴赏 选修模块 新课程标准 戏剧表演 

分 类 号:G633.951[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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