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善意关怀才能“拿稳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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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樊树林 

机构地区:[1]不详

出  处:《甘肃教育》2021年第1期19-19,共1页

摘  要:“无惩戒就无教育”,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也是教育工作必须面对的课题。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适度惩戒是一种负责任、完整的教育过程。然而,在“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教师”“惩罚学生是教师无能的表现”等种种极端思维的影响之下,特别是部分学生和家长动辄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由投诉等的语境下,现在许多教师对惩戒学生陷入了“两难境地”。从人的发展和教育规律上看,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和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中基于教育目的与需要,对违规违纪、言行失范的学生进行制止、管束或者用特定方式予以纠正,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职务行为。

关 键 词:教育惩戒 教师职业道德 教育教学过程 《未成年人保护法》 特定方式 违规违纪 教不好的学生 极端思维 

分 类 号:G63[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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