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修律

作品数:27被引量:61H指数:5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张晋藩萧伯符王健陈新宇王先明更多>>
相关机构: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湖南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法制与新闻》《群文天地》《大观周刊》《法学论坛》更多>>
相关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晚清修律期间袁世凯与法理派关系探赜
《西部学刊》2024年第7期67-70,共4页王昕恬 刘方现 
2021年“纺织之光”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课程思政’育人的研究与实践”(编号:2021BKJGLX665)的有关成果。
在清末变法修律的过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就《大清新刑律》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法理派主张司法独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分离并剔除封建礼教,礼教派认为应当维护地方督抚的裁判权、实体法为体诉讼法为用以及“因伦制礼,准理制刑”。袁...
关键词:袁世凯 清末法制改革 礼法之争 
晚清修律与男性话语书写——以修订新刑律草案中夫妻法律关系演变为例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125-135,共11页王世柱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吉同钧律学研究”(21SFB3005)。
从性别视角来看,清末修订新刑律是男性话语书写的法律改革。以夫妻法律关系演变为例,夫为妻纲是中国古代夫妻法律关系形成的基础性原则。清末新刑律草案以模范列强为宗旨,废除夫为妻纲,引入夫妻平等理念。在修律过程中,礼、法双方分别...
关键词:男性话语书写 新刑律草案 夫妻平等 国家主义 
明代刑制的演变
《法制与新闻》2022年第18期76-78,共3页沈厚铎 
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称帝,年号洪武(公元1368年至1398年),设都南京。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变”,夺位称帝。朱棣于1421年正月,正式迁都北京。明代传十六帝,于1644年覆灭,延续了276年。清代法学家、晚清修律大臣沈家本对朱元璋统治初期的...
关键词:迁都北京 朱元璋 朱棣 沈家本 靖难之变 刑制 明代 晚清修律 
领事裁判权合法性及历史作用探析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8年第7期115-116,131,共3页谢典 
领事裁判权与治外法权最大的区别在于强制单向与自愿双向以及适用主体的区别,即使领事裁判权由强制单向转为自愿双向,仍旧存在侵犯主权的可能性。主要原因在于后者的适用主体仅为一小部分代表国家意志者,然该特权中绝对豁免权的存在显...
关键词:领事裁判权 治外法权 晚清修律 
礼法论争中的冈田朝太郎与赫善心--全球史视野下的晚清修律被引量:8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66-76,共11页陈新宇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大清新刑律》新研究及资料汇编”(项目号13BFX015);中国法学会项目“近代中国的法政论争研究”(项目号2015D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晚清修律的历史契机,使得冈田朝太郎与赫善心两位外国学者,在异国他乡分属于法理与礼教两个不同阵营,展开了一场学术论辩。礼法论争的背后,有着固有法与外来法、日本法与德国法、东方与西方之间微妙紧张的复杂关系。晚清修律处于世界法...
关键词:晚清修律 礼法论争 冈田朝太郎 赫善心 
重新审视沈家本的领衔修律与司法改革
《法学论坛》2016年第3期146-151,共6页王元天 
1902年,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奉光绪的谕旨领衔修律,但在随后的修律中,沈家本顺势推动了政府层面的司法改革,这对中国随后的社会进步,尤其是法治上的变革,产生了较深远的影响。在百余年后重新审视和思考沈家本领衔的修律以及更艰难的司法改...
关键词:沈家本 晚清修律 司法改革 
汪康年与晚清修律中的法权迷思被引量:2
《广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119-126,共8页李欣荣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爱惜身体:晚清肉刑被废与刑制演变"(项目号12YJC770034)的阶段性成果;广东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项目号wym11005)
晚清修律意在法外,旨在以西法合理化朝廷的统治,进而通过条约收回治外法权,体现出清廷治国思维的外向性。传媒舆论于此多有认同之意,并着力推动此事。然《刍言报》主人汪康年却从内治的角度出发,认为转换法律意味着礼教的凌替,西法未可...
关键词:汪康年 《刍言报》 治外法权 礼法之争 
晚清修律动因的若干思考被引量:1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102-106,共5页叶反修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AJRW0590)
晚清修律标志着中国法制近代化的开端。促成晚清修律的动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治因素是最主要的原因,而经济因素不是晚清修律的首要原因,收回领事裁判权与晚清修律虽也有某种联系,但不构成晚清修律的主要原因。
关键词:晚清修律 领事裁判权 法制 
浅析晚清法律移植活动
《大观周刊》2012年第1期35-35,共1页汪明君 
晚清法律移植是在内外因的综合推动下,清政府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挽救大清帝国而展开的。立法移植在当时维护了清廷的统治,挽救了清廷危局,通过吸收和借鉴外来法律,奠定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基础,开创了法律改革的先河。它给我们深...
关键词:晚清修律 晚清法律移植 
从晚清修律官“固有民法论”所想到的被引量:6
《当代法学》2011年第4期3-18,共16页张晋藩 
百年前晚清修律官提出我国古代存在"固有民法",坚持把符合国情的某些民事法规编入新的民律草案中,实在难能可贵。由于修律时间紧迫等原因,他们对固有民法的论述远不全面。从西周至唐代,古代民事法律观念和民事立法都很明确很完善,宋代...
关键词:固有民法 晚清修律 民事法律观念 固有民事法律的特点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