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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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为债权让与对抗要件的债务人承诺
《南大法学》2024年第4期174-192,共19页和田胜行 冯洁语 王靖泽雨(译) 
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民法典债权让与的权利冲突问题研究”(23BFX064)阶段性成果。
2016年日本债法改正中对于是否保留债务人承诺作为债权让与对抗要件进行了讨论。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债务人承诺是对抗要件还是权利主张要件,删除承诺是否会造成实务上的不便,删除承诺的话,债务人能否在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向债权受让人...
关键词:债权让与 对抗要件 债务人承诺 债务人信息中心 权利主张要件 
论保理中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优先顺位——以《民法典》第768条为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论丛》2024年第2期63-71,共9页黄泽晖 
《民法典》第768条可适用于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二者发生权利竞存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该条属于保理合同下应收账款多重让与清偿顺位的特殊规定,不能类推适用于一般的多重债权让与。该条之“登记”应采对抗主义,在与《担保...
关键词:应收账款转让 优先顺位 对抗要件 债权分割 
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多重转让的优先顺序——以《民法典》第768条为中心被引量:23
《法学评论》2022年第1期172-182,共11页朱晓喆 冯洁语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化营商环境视野下的新型担保裁判规则研究”(项目编号:2019BFX150)的阶段性成果;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项目“债权让与的新发展”(项目编号:2020RE008)的阶段性成果。
《民法典》保理合同章规定了保理合同、担保合意和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三部分的内容。无追索权的保理本质上是债权买卖合同结合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买卖合同是债权转让的原因行为。有追索权的保理本质上是借款合同结合担保合意和债权让与担...
关键词:保理合同 债权转让 对抗要件 债权平等原则 
动产让与登记与善意取得——动产让与登记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20年第1期67-85,共19页水津太郎 申政武(校) 
一、引言(一)动产让与登记与动产物权让与的对抗要件日本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效力(《民法》176条)。不过,动产物权的让与要对抗第三人需要完成交付(《民法》178条)。
关键词:对抗要件 动产物权 受让人 善意取得 占有改定 
日本法中的动产非占有担保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20年第1期48-66,共19页 刘善华(校) 
2017年日本银行学术研究振兴财团的资助
一、绪论在日本民法中,以动产为对象的约定担保制度中仅有动产质的规定(《民法典》252~255条)。动产质主要是考虑到普通百姓在金融方面的需求,如当铺等机构,而不是商业交易,因而实际很少使用。
关键词:动产担保 集合物 对抗要件 抵押权 物上代位权 占有改定 民法典 
日本法关于债权担保的课题
《山东大学法律评论》2020年第1期1-13,共13页 徐千寻(校) 
2017年日本银行学术研究振兴财团的资助
一、序言(一)我作为助教的论文1982年我大学毕业,成为一名助手(即助教——译者注)。助手有义务于3年内完成一篇助手论文。于是我便写了一篇以所有权保留为中心,在买方破产时,信用动产的卖方拥有怎样权利的论文。在论文里,除了日本法,我...
关键词:债权担保 标的物 动产所有权 对抗要件 债权让与 所有权保留 物上代位 日本法 非典型担保 动产让与担保 债权法 担保权人 
日本民法修改中的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被引量:2
《东南法学》2020年第1期161-181,共21页中田裕康 高翔(译) 
今天,我演讲的内容是关于日本民法修改之后的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问题。①一、关于债权让与及债务承担制度的发展对于债权债务的移转,存在两种观点。第一,认为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的观点。若严格贯彻该观点,则债权为连接人与人...
关键词:债权让与 对抗要件 债权人 债务承担 
论物权对抗要件即其公示形式——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第24条新解释质疑
《师大法学》2019年第2期101-128,共28页李锡鹤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建设(J51104)的阶段性成果
特定物权人以法定形式,告知不特定人特定物权之存在,不特定人须履行不作为义务,不得妨碍权利人依法行使特定物权,此即公示物权之对抗效力。公示是对抗之根据,对抗是公示之目的;无公示不得对抗,可对抗必已公示;公示构成对抗之充要条件,...
关键词:物权变动 物权公示 物权对抗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论公司减资未通知债权人的法律效力被引量:3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15-19,共5页洪海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减资时应当通知债权人,该条规定系效仿德国信息披露机制下的减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通知要件并非公司减资行为的生效要件,而仅仅是对抗要件,即未通知债权人的减资行为仍发生效力,只是针...
关键词:减资 通知债权人 对抗要件 
民法上的孤儿——机动车登记之功能与地位被引量:4
《私法》2017年第2期68-112,共45页王融擎 
《物权法》中规定了机动车登记是机动车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但是在《物权法司法解释一》有关机动车善意取得的规定中却没有体现出机动车登记的作用。那么现行民法规范中,机动车登记的功能与地位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明确探讨的前提概念。...
关键词:机动车登记 对抗要件 善意取得 公示 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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