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

作品数:530被引量:964H指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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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工智能犯罪刑事责任归属问题探究
《卫生法学》2025年第2期9-14,共6页曹兴华 于思奇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项目(YF21-Q04);2021年度四川省社区矫正研究中心资助项目(SQJZ2021-0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23-JYB-PY-003)。
医疗人工智能具有的深度学习性、非自主性和非主体性特征,使得有关医疗人工智能的犯罪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导致传统刑事责任归责原则在医疗人工智能领域受到冲击。应当明确否认医疗人工智能的刑事主体地位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再根据犯...
关键词:医疗人工智能 刑事责任 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 
元宇宙中故意犯罪的因果关系论研究被引量:1
《河北法学》2024年第12期67-89,共23页王学光 诸珺文 
由于包括条件说、合法则的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客观归责理论在内的传统因果关系认定学说存在着过度扩大或限缩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的问题,因而无法直接将其照搬套用于元宇宙中的实行行为与现实中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
关键词:元宇宙空间 因果关系论 修正的“危险的现实化”学说 直接实现路径 间接实现路径 
党务信箱
《党员生活(湖北)》2024年第26期51-51,共1页
1党员犯罪在哪些情况下必须开除党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开除党籍?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党员犯罪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开除党籍:一是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是党...
关键词:开除党籍 有罪判决 过失犯罪 刑法规定 故意犯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缓刑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党员犯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有?
《当代贵州》2024年第27期79-79,共1页
答: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关键词:开除党籍处分 过失犯罪 批准权限 刑法规定 故意犯罪 缓刑 有期徒刑 主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财政》2024年第12期31-31,33,共2页
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
关键词:开除党籍处分 过失犯罪 批准权限 刑法规定 故意犯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缓刑 
论宠物犬伤人案件的刑事责任
《法学(汉斯)》2024年第2期730-735,共6页韩超 
宠物犬伤人案件近年来层出不穷,其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的司法问题。其中由于学术界存在着“罪与非罪”的争议,从而导致在此类案件在判决时可能会产生判决不一致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国司法的公信力。本文从宠物犬伤人案件中的过失犯罪和间...
关键词:宠物犬 过失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 
恶犬致人伤亡案件中管理人的刑事责任研究
《社会科学前沿》2023年第11期6442-6450,共9页林垚希 
近年来我国恶犬致人严重伤亡案件频发,但司法实践往往以犬只具有自发性为由否定了其管理人的刑事责任。然而管理人的行为并非仅限于其在犬只伤人时的行为举止,更在于其在事前履行看管和注意义务的情况,以及事后是否及时采取了有效约束...
关键词:轻伤以上 管理人 刑事责任 故意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枪支认定被引量:1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23年第5期114-121,共8页高榕佑 阎朝秀 
2022年度成都理工大学校级科技立项“RCEP背景下民营企业刑事合规问题研究”(CX2022-091)。
枪支类犯罪具有法益侵害的严重性,非法持有枪支罪中枪支认定的程度是具有法益侵害的关键因素。枪支认定的争议问题主要存在于规范与公众认知不一致、规则应用不协调、国外有益理论不适用三个层面,实务界和理论界现有的几种观点存在着片...
关键词:枪支认定 法解释学 违法认识错误 故意犯罪 
径行逮捕条件中“曾经故意犯罪”的适度调整
《人民检察》2023年第13期73-73,共1页孙云鹏 
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的应当予以逮捕,其立法本意在于,再次犯罪反映了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法律要加以严惩,予以径行逮捕。何谓曾经故意犯罪,实践中有不同认识。
关键词:人身危险性 犯罪事实 主观恶性 立法本意 故意犯罪 再次犯罪 刑事诉讼法 可能判处 
危险作业罪相关问题的探讨
《江苏应急管理》2023年第5期38-40,共3页张春波 王丹 
安全生产历来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在刑法体系设置上,实现了轻罪和重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危险犯和结果犯之间的衔接。但“现实危险”规范评价的理论界定、证据审查判断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厘清。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 过失犯罪 现实危险 危险犯 规范评价 结果犯 刑法体系 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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