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善意取得

作品数:267被引量:412H指数:10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梁仕华申惠文程啸孟勤国鲁春雅更多>>
相关机构: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更多>>
相关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选择条件:
  •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x
条 记 录,以下是1-5
视图:
排序:
不动产善意取得中无权处分认定研究被引量:6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119-126,共8页赵秀梅 尹小鹭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物权冲突规范立法配置问题研究"(18BFX124)
借名登记中出名人处分不动产的行为存在有权处分和无权处分两种不同的观点。出名人的处分应属于有权处分,第三人无论善意还是恶意,均得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无须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有无权处分...
关键词:借名登记 冒名处分 不动产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逻辑构成被引量:2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年第1期48-59,204,共12页张洪波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7AFX029)
《物权法》第106条的善意取得主要以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为基础,在其规范下准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逻辑构成值得研究。由于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物权变动模式,即同时以登记和交付两种方式公示,因而单纯占有和单纯登记都可以作为让与人的权利外...
关键词:准不动产 善意取得 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 占有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与法律效果——评“连某诉臧某排除妨害纠纷案”被引量:5
《山东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96-102,180,共8页李国强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解释论视野下财产法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4BFX080)的阶段性成果
构成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权处分他人不动产,只有在转让人是基于真实权利人的原因成为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因为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还存在很多问题,所以不宜仅将"善意"的认定标准限定为受让...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 不动产登记公信力 善意 权利外观 物权请求权 
平衡抑或失衡——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的评析及解决途径的选择被引量:6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年第3期71-81,共11页杨晋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XFX010)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是借鉴《物权法》第106条的精神所作出的规定,但由于这一条款存在的若干不足,加之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尚未建立,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存在公信力不足、不动产登记簿不能反映真实的权利状况等原因,在夫妻一...
关键词: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房屋 不动产善意取得 善意的判断标准 善意的一体解释 注意义务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释义被引量:94
《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74-84,共11页程啸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BFX028)
妥当地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真实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前提是登记簿上的权利事项存在错误。取得人依...
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 登记簿错误 善意 交易行为 登记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