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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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主题: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商事法律权利义务打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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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人为打工未成年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共产党人》2010年第7期50-50,共1页马建荣 
案由 2009年的一天,方大妈沿一条水泥便道步行,吴某(17岁,某职业学校学生)骑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使,就在吴某不经意回头张望之际,快速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车把挂倒了同向走在前面的方大妈,致使方大妈倒地,头部撞击路面昏迷,
关键词:未成年人 交通事故 赔偿责任 被告人 打工 职业学校学生 2009年 三轮车 
出租车撞伤人,是否由车辆使用人一人担责
《共产党人》2010年第7期50-51,共2页马建荣 
案由:一天,安某骑自行车穿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经医院检查确诊为髌骨骨折,住院治疗二十多天,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又遵医嘱在家休息三月余。安某经营着一家杂货铺,不得已只好关门歇业,为此损失也很大。
关键词:出租车 使用人 撞伤 车辆 自行车 医疗费 杂货铺 歇业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行为应符合法定形式——民商事法律风险防范系列篇
《共产党人》2008年第22期44-45,共2页马建荣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每天进行的行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其中能够产生一定民事后果的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能产生民事主体所希望的法律后果,有时甚至要求到行为的形式。日常生活中一些简单的民事...
关键词:民事行为 民事主体 民商事法律 风险防范 法定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 社会生活 法律后果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行为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共产党人》2008年第20期40-41,共2页马建荣 
在社会生活中,民事主体通常以一定的民事行为设立、变更、实现、终止其权利义务,即民事主体通过自主行为实现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这里的自主行为包含着民法理论上所称的“意思表示”要素,通俗来讲就是指民事主体所进行的民事行...
关键词:民事主体 民事行为 注意义务 权利义务 自主行为 意思表示 事实行为 社会生活 
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应以合法手段维护——民商事法律风险防范系列篇
《共产党人》2008年第16期50-51,共2页马建荣 
在法律调整体系中,民事主体的权利由民事法律赋予,因此民法通常被认为属于赋权性的法律,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来源只有两种:法定和约定。在民法规范中被奉为经典的规则是“法律不禁止即合法”。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
关键词:民商事法律 民事主体 合法手段 风险防范 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关系 维护 权利义务 
权益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共产党人》2008年第14期36-36,共1页马建荣 
公民,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越来越频繁地遭遇民商事活动。如果不具备应有的法律常识。就会遭遇不应有的法律风险,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登载一些民商事类案例,使读者从中获得应有的法律知识...
关键词:权益受损 法律保护 法律风险 商业社会 商事活动 法律常识 法律知识 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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