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秀

作品数:6被引量:11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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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职机构:东吴大学更多>>
发文主题:课税比较法财政宪法财政政策经济均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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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期刊:《财税法论丛》《现代法治研究》《财经法学》《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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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缴免罚制度的比较研究被引量:4
《财经法学》2019年第2期81-94,共14页陈清秀 
自动报缴免罚的正当性根据主要有财政目的说和处罚目的说两种学说。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均引入相关制度,以鼓励纳税人自新从而保障国家(地区)财政收入、重塑税法秩序。在德国法中,自动报缴免罚规定在《租税通则》中,对不同情境下的免罚...
关键词:正当性根据 免罚要件 免罚范围 税法秩序 
台湾地区“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之条文解析
《现代法治研究》2017年第3期26-41,共16页陈清秀 
台湾地区"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对于纳税者权益之保障提供特别法规范,以强化纳税者在税法上之权利地位,尤其针对税务行政以及税务司法的问题,进行反省改善。包括基于生存权保障,最低基本生活费所需所得不课税原则,量能课税原则法典化,租税...
关键词:纳税者权利 生存权 推计课税 纳税者权利保护官 税务专业法庭 
关系企业连结税制——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例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2016年第4期3-19,共17页陈清秀 
一、问题之提出中国台湾地区为因应金融交叉营销之世界潮流,强化境内金融业竞争力,于2001年6月27日制定施行之'金融控股公司法'(以下简称'金控法'),引入实务上被称为'连结纳税制度'(consoled-ted return,Tax Consolidation)的合并申报...
关键词:从属公司 成本费用 营业费用 法人税 所得额课税 所得税法 母子公司 课税单位 所得课税 法人格 中国台湾地区 营利事业所得税 利息支出 
国际税法上股利所得之课税
《现代法治研究》2016年第1期39-49,共11页陈清秀 
有关股利所得之来源地判断标准,原则上应以资本输入国(投资对象之所在地国)为所得来源地国,因为该项所得是基于与投资所在地国间之经济关联性而取得收益。至于资本输出国(投资企业之居住地国)则为居住地国。有关国际税法上股利所得之课...
关键词:国际税法 股利所得 投资所得 租税协议之滥用 受益所有人 
台湾地区房屋税“法律体系”被引量:1
《财税法论丛》2015年第1期134-161,共28页陈清秀 
一,房屋税作为财产税之正当性依据按量能课税原则之指标,包括所得、财产及消费三种。故世界各国多有财产税之课税税目,例如地价税及房屋税,即均属于财产税。盖财产(vermogen)也可以表彰一个人的经济上给付能力,因此,适当作为课税的对象...
关键词:房屋 能力 财产 财产税 收益税 收益 课税 
预算法之基本原理之探讨被引量:6
《交大法学》2012年第1期44-61,共18页陈清秀 
目次一、概说(一)预算之意义及功能(二)预算之法律性质二、预算法之基本原理(一)概说(二)预算民主主义与责任政治原理(三)遵守整体经济均衡之原则(四)健全财政主义——收支均衡原则(五)财政适正管理营运主义(六)年度预算原则与事前原则...
关键词:预算民主主义 整体经济均衡 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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