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幼儿教育的特征制度设计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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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平安校园》2015年第2期64-65,共2页Safe Campus

摘  要:丹麦政府颁布法令,将"学前班"教育列入强制性教育的范畴,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均必须接受学前班教育。六岁幼儿教育,是丹麦幼儿教育的最后一年,也是与小学教育相连接最关键的一年,在学前教育体系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丹麦六岁幼儿教育的主要特征:丹麦政府重视幼儿教育权利的实现,不断加强幼儿独立意识与合作意识的培养。

关 键 词:丹麦政府 强制性教育 颁布法令 小学教育 合作意识 社会化教育 语音意识 专门课程 学习评价 听说能力 

分 类 号:G619.534[文化科学—学前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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