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县域教育”理想境界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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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孙宁[1] 

机构地区:[1]江苏省徐州新沂市教育局,221400

出  处:《上海教育科研》2008年第4期84-85,共2页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同时也让县一级人民政府拥有了更大的教育管理自主权。而这些政策性的支撑为在县域条件下建构理想教育体系,开展理想教育探索与实验提供了支持和空间,使之成为可能。我以为,建构理想的县域教育境界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

关 键 词:理想境界 县域教育 农村义务教育 县级人民政府 管理自主权 地方政府 分级管理 以县为主 

分 类 号:G527[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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