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待美术教学中的“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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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王家健[1] 

机构地区:[1]连云港市新浦区教育局教研室

出  处:《江苏教育》2008年第10期54-55,共2页

摘  要:一、演示勿“演戏” 重在启迪 美术演示是根据教学内容对所涉及的重点技能、技法或作品的形态、表现方式,教师给予针对性的实际操作,以解决学生对美术作品视觉审美和技能、技法的困惑。演示的作用不仅仅让学生掌握一些必要的技能、技法,学会运用,更重要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美术表现力和审美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给予学生感悟和启迪,使他们乐于创新。但有些教师在没有吃透教材的情况下,仅仅为了使课堂“增色”而使用演示,使其异化成了“演戏”。

关 键 词:美术教学 演示 引导学生 美术作品 教学内容 实际操作 视觉审美 审美能力 

分 类 号:G623.75[文化科学—教育学] G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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