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本科教学“教什么”与“怎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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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玉东[1] 房绍坤[2] 

机构地区:[1]烟台大学法学院 [2]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  处:《中国大学教学》2023年第11期4-9,共6页China University Teaching

基  金:泰山学者工程专项经费资助。

摘  要: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因此,民法教学工作,尤其是民法本科教学,在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民法本科教学中,应以让学生了解“民法是什么”为主要目标,使其系统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与基本理论,以解决“教什么”的问题。任课教师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民法思维,从“实然”层面准确解读民法典所设置的基本规则,以解决“怎么教”的问题。

关 键 词:民法教学 本科教学 教学目标 民法思维 教学方法 

分 类 号:G642[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D913-4[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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