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式教学理念融入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的研究——以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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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朱昱天 

机构地区:[1]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出  处:《产业与科技论坛》2024年第15期133-135,共3页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摘  要:在课程思政背景下,在“三全育人”格局下,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高职人才显得愈发重要。目前,我国仅有部分本科院校和少数开设了法律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设立了法律诊所,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至于如何将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运用到未开设法律专业、仅有法律基础课的高职院校鲜有文献提及,法律课程教学依旧以传统的理论讲授法、案例教学法为主。本文以四川商务职业学院为例,以学生对法律运用能力提升为发展依据,探索如何在非法律专业的法律课程中运用诊所式教学法,并对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关 键 词:高职院校 法律诊所 非法律专业 课程教学 

分 类 号:G712[文化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D90-4[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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