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

作品数:48被引量:100H指数:5
导出分析报告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相关作者:随庆军韩光军陆诗忠徐立方培更多>>
相关机构: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首大学更多>>
相关期刊:《法治研究》《刑法论丛》《比较法研究》《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更多>>
-

检索结果分析

结果分析中...
条 记 录,以下是1-10
视图:
排序:
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合理性——以“丢失枪支不报罪”为例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52-55,共4页贾巧巧 
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比较主流且通说的学说是严格责任原则,即在一个罪名的成立过程中,主观罪过上要么是故意,要么是过失。但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有一部分罪名的主观罪过形式并不能精准的去界定是故意还是过失,比如丢失枪支不报罪。...
关键词:主观罪过 客观的超过要素 合理性 
中国语境下客观处罚条件的否定——兼议“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责被引量:2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85-93,共9页朱志炜 
客观处罚条件由于缺少与之对应的主观要素,自诞生以来就面临着责任主义的质疑。现有的进路可分为三条。一是将其作为构成要件要素,问题在于无法回应责任主义的疑问;二是将其置于犯罪论的第四阶层,缺陷是破坏了犯罪论体系的结构;三是将...
关键词:客观处罚条件 责任主义 丢失枪支不报罪 构成要件要素 过失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再解构被引量:1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38-41,共4页师旭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故意犯罪,犯罪行为是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的不作为行为。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严重后果",与犯罪行为之间缺乏相当性的因果关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结果要素,该要素的存在旨在限缩该罪的处罚范围。犯罪主观方面对...
关键词:丢失枪支不报罪 构成要件要素 严重后果 
丢失枪支不报罪'危害后果'
《职工法律天地(下)》2016年第8期91-91,共1页张冀 
丢失枪支不报罪在刑法中的设立,为司法机关查处相关的丢失枪支不报而造成严重结果的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对维护枪支弹药管理秩序,保护社会、公民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理论界对该条罪名的诸多理解还存在一定的争议,例如,'造成严...
关键词:丢失枪支 危害 枪支管理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立法反思与重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55-57,共3页随庆军 
2014年河南警察学院社科基金项目"司法实践中涉枪犯罪的问题与对策"(71)
我国刑法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在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法定刑的规定上均存在着不足。弥补这些不足,一是要靠法律解释,二是要靠法律修改。
关键词:丢失枪支不报罪 立法反思 重构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问题规范分析——兼论多样化主观罪过与刑事责任的分层对接
《刑法论丛》2015年第3期185-210,共26页田旭 
我国《刑法》第129条规定了丢失枪支不报罪。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要件所描述的应当为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及该行为造成的结果,但由于本罪中严重后果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枪支脱离行为人的实际控制,所以严重后果并非本罪中的行为...
关键词:丢失枪支 及时报告 补救措施 因果关系 
浅论不作为的对抗性——以丢失枪支不报罪为例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第8期147-148,共2页杨蓓蕾 
按照刑法学界的通说,不作为的成立要满足三个条件:有作为义务,有条件履行作为义务,没有履行。本文以"以假枪冒充真枪上交"为例,以不作为的行为评价中的"对抗性"为立足点,分析何谓"没有履行",即何谓法所期待的行为。
关键词:不作为 对抗性 法所期待的行为 
论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件之外要素(上)一兼评客观的超过要素
《当代检察官》2015年第3期32-33,共2页王静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事实认识范围是否包括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中的全部要素?目前有争论,“客观的超过要素说”等观点认为数额、情节等要素不需要被明知。笔者以丢失枪支不报罪等个罪入手,通过简介大陆法系中的客观的处罚条件、主观...
关键词:犯罪构成要件 大陆法系 客观的超过要素 丢失枪支不报罪 “明知” 客观方面 事实认识 犯罪故意 
作为与不作为争论问题之我见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中旬)》2014年第12期66-68,共3页陈洪郡 李广 唐海燕 
一、教材关于不作为的相关内容现行苏人版《思想品德》,仅在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学会负责"第7课"行为与后果"第一栏目"行为与后果的关系",第78页第二、三自然段,有如下关于不作为的内容。第二段全文:"在法律上,人的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
关键词:《思想品德》 苏人 三单元 二段 社会危害性 丢失枪支不报罪 刑事违法性 客观要件 成年子女 刑罚处罚 
论我国刑法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之规定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3年第2X期127-127,共1页黄义东 黎传书 汪大凯 
公职人员丢失枪支是丢失枪支不报罪成立的前提要件,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是关键,丢失枪支不报罪是实害犯,需要一定的结果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我国《刑法》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在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犯罪构成规定和法定...
关键词:丢失枪支不报罪 立法不足 立法完善 
检索报告 对象比较 聚类工具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