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课程改革的历史教师素养(六):历史教师的“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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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徐赐成[1] 

机构地区:[1]陕西省西安中学,710021

出  处:《中学历史教学》2010年第6期10-13,共4页History Teaching in Middle Schools

摘  要:“史法”一词。就我所见,至少有三层意思: 一是“按照一定体例编撰史书的传统。这就是《礼记·经解》所说:‘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指遣词用字.褒贬书法。比事则指按一定体例编排历史事件。《春秋》……树立了编年体史书的记事方法.如杜预所总结的:‘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修史的体例和传统也就是修史的法则.是为文和撰史者都应该遵循的。

关 键 词:历史教师 新课程改革 教师素养 史法 编年体史书 《春秋》 遣词用字 历史事件 

分 类 号:G633.51[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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