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物理教学中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以《力的分解》教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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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刚[1] 

机构地区:[1]海南省海口实验中学

出  处:《新教育(海南)》2019年第10期19-20,共2页New Education

摘  要:《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2017年)主张学生是课程与教学的主体。教学的首要原则就是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体现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在课堂交往互动中建构知识,在参与课堂活动及与同学和各种教学资源的互动中获取知识,而不是由教师直接给予。本文以高中人教版物理必修一《力的分解》一节的教学为案例,来探讨在物理教学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做法。

关 键 词:学生主体地位 物理教学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 课标 《力的分解》 课堂活动 建构知识 交往互动 

分 类 号:G623.5[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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